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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经营人货物赔偿责任保险

2016-03-14 17:31:07来源:收集整理

集装箱经营人货物赔偿责任保险是集装箱保险的一种。根据集装箱经营人或其代理人使用集装箱运输货物的损失对货主负赔偿责任的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除法律上和附有保险单的提单上所规定的运输合同的赔偿金额外,也承保为保护权利、防止损失,协助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的诉讼等有关费用的合理支出范围内的金额。此外,还补偿以下方面的损失,即保险单上注明的集装箱内货物的共同海损、救助费用的分摊额,以及在法律上被保险人对货主有赔偿义务时和因违反运输合同而不能从货主回收时的损失。该保险期限原则上为1年,其目的是对ISO标准及类似标准的外贸用集装箱内的货物(也包括装箱前及取出后)进行保险,承保世界各地和各港相互运输期间的风险。见“集装箱保险”和“集装箱经营人的货物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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