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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条款

2016-03-09 17:10:48来源:收集整理

转让条款是限制被保险人任意转让保险单的条款。它是标准保险单上传统格式的条款之一。该条款规定除非被保险人或以后的转让人及时将加注日期的转让通知背书在保险单上,并在索赔时提交该保单,否则保险人不受这类转让的约束,也不承认其效力。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中,无类似条款,这是因为在保险终止条款中,已对船舶转让作出了限制。其实货物水险保险单在国际贸易上利益转让是极正常的现象,保险单上标的物的所有权随贸易过程而转移,其保险利益当然也随着转让,除非另外有限制规定。此种转让无须通知保险人。有的在保险法中还规定:“保险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除非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仍为受让人的利益而存在”。这是为配合某些贸易方式的需要,如货物先行装运和保险,当时尚未确定买主,货物在海运途中托运人找到了买主,该买主即可追认为该项保险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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