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关税
2016-03-04 10:08:08来源:收集整理
双重关税又称“加重关税”或“加成关税”。指按规定税率计征的应纳税额上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加一成即10%。为了配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例如为获得廉价的原料,鼓励直接进口,限制间接进口,对于非由原产地直接进口的原料,应加重征收进口税;或者为限制某种经营活动,或调节纳税人过高的收入,按税法的规定都可以在原纳税款的基础上,再征一定成数的税款,它是税率的延伸,是加重纳税人税款的一种措施。另外,有些国家对于未给它关税最惠国待遇的商品,也可以加重征收进口税,但其税额不得超过进口货价。这也是加重关税的一种。双重关税还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单位对同一个纳税人或机构收征同一种税目,例如美国的州提所得税和联邦政府所提的所得税就是双重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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