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行为是指用逃避海关检查的办法,非法进口违禁品或纳税商品。在运输、携带、邮寄货物或物品进出国境时,违反海关法、对外贸易管制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物品管制法,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如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币、金银、有价证券,或逃套外汇,或在国内私自买卖无权出售的进口货物等,都是走私。走私行为是违法行为。但在具体确定走私时,应当根据行为的动机与结果,分析行为的性质,不能单纯根据现象来判定是否有走私罪。按我国海关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走私罪:(1)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武器,伪造货币进出境的,以牟利、传播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的,或者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2)以牟利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除上项所列物品外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的;(3)未经海关许可并补交关税,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货物,数额较大的;以武装掩护走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货物、物品的,不论数额大小,都是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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