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基数是指营运月内每一个船舶载重吨应得的毛收益。即以1个航次的收益换算成一个营运月 (30天) 内每一载重吨的收益。常在对船舶进行航运核算时使用。计算方法如下:

(运费-航次费用)÷航次天数×30÷载重吨

用它可以比较不同船舶航次收入的高低。进一步与支出基数来比较就可以掌握整个营运核算情况。营运核算有如下几种裁决:(1)用本公司船舶营运时,如收益基数(C/B)>支出基数(H/B),经济核算为正值(+); (2)租用其他船公司船舶营运时,如收益基数(C/B)>租船费,经济核算为正值(+); (3)从船舶所有人来看,如租船费>支出基数(H/B),经济核算也为正值(+)。但是在集装箱运输中与普通货船运费不同,在航次费用中还包括了集装箱和有关码头上的费用,它的航次费用是多项目的费用。见 “支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