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挤附加费是在班轮运输中特定港口由于临时靠港船舶增加,或因港口的码头、仓库及装卸工人不足而效率降低等原因发生港口拥塞,这时船舶在港停泊天数会延长,增加了船舶的开支,为了补偿这些费用而船公司所加收的费用。在不定期船运输中因有延滞费可得到补偿,故没有此项费用。拥挤附加费是一种临时性费用,在港口恢复正常时即可取消。它通常按基本费率的一定百分比计收,但百分比随港口拥挤程度不同而异,变化幅度较大。时有时无,时大时校最小为5%,最大可达基本运费的几倍。拥挤附加费和基本运费一起支付。交费之后,不论港口情况是否好转,不再退还。有时,船方由于某种原因而需要停靠缺乏装卸设备或劳动力不足的港口,使船舶延长停港时间,给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弥补这种损失而增收的费用,也叫港口拥挤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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