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运费率是班轮公会为避免会员公司间互相竞争而共同协议制订的运费率。参加公会各船公司必须完全按照这种费率统一收取运费,不得私自增减。该项费率中不包括特殊货物的费率。特殊货物费率由各会员公司自由决定,或由公会委员会临时议定。但公会为与公会外船舶竞争,在运费率方面通常还实行各优待办法,可能对同一种商品有两种运费率。一种为双重运费率,即对那些保证所有货物都交由班轮公会会员船船装运,则发货人可给予运费特别折扣,而对于没有这种保证的发货人,则实行较高的费率。当实行双重费率的班轮公会要提高运费时,应提前90天发出通知,以使发货人考虑是否取消他们的忠诚信约;对于只实行一种运费率的单一运费率班轮公会,既无折扣,也无信约,这种公会如要提高运费,则需提前30天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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