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输送能力是指某条铁路线或某一铁路区段在一定的固定设备和行车组织方法的条件下,按照现有活动设备 (主要是机车车辆) 和人员配备 (主要是机车乘务组、车长等),在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昼夜或一年)所能输送的最大列车数、车辆数或货物吨数。输送能力和通过能力应当协调配合地发展,即在运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应当按照通过能力的大小相应地配备机车、车辆和各种定员。此时,按货物吨数计算的铁路年输送能力可按下式计算:

铁路输送能力 (百万吨/年) =365×按货物列车列数计算的通过能力×货物列车平均净重(吨) ÷106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机车或机车乘务组不足,也常使区段的输送能力小于通过能力,影响通过能力的充分利用,这是应当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