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铁路基本建设程序的一种。以前称“方案研究”。1981年在学习西方经济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改名为可行性研究,是立项之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①机会可行性研究,即鉴定投资机会阶段,根据一些明显事实,迅速而概略地确定项目的投资前途。
②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立项阶段,主要弄清上面所提供的投资前途,论证建设条件,经评估后正式提出项目建议书。
③可行性研究,即项目拟定阶段,是在预可行性研究基础上深入进行的详细技术经济论证,其结果要求有一定精度的准确性。
④编写评价报告,即评价决定阶段,根据前面三阶段的研究,经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后,提出以效益为主要依据的研究报告,以确定该建设项目是否可行。如果是一般铁路建设项目(技术程度不复杂),只按上述②、③两阶段进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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