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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

2016-03-09 17:00:58来源:收集整理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保险合同中的关系人之一。保险人一般均指承保保险的保险公司或集团。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用,发给投保人保险单证,一旦保险标的遭遇危难受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保险人亦称下书人(Underwriter),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当时保险事业均由富商个人经营。如某船货物预定出海,须找分担风险责任者时,乃由经纪人开具船货概况,向各方兜揽承保人,如有人承认保险数额时,即在其承保数额下签名,这是下书人名称的由来。理论上讲,承保人除了依公司法令注册的保险公司或个人可成为承保人之外,任何有足够财力,能承担赔偿责任的个人或商号,都可成为承保人,但中、外各国,对于保险承保人所应具备的条件都是很高的,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有的国家规定,只有注册的有限公司,领到政府发给的承保执照后,才能经营保险业务。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世界各国都制定有专门管理保险人的法律。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只有法人才具有充当保险人的资格,但也有国家允许自然人经营保险业,如英国的劳合社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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