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再保险
2016-03-09 16:59:50来源:收集整理
合同再保险是再保险制度中的一种。又称“固定再保险”、“合约再保险”或“合同分保”。其方法是:由一家保险公司先与一家再保险公司订约,规定各种各类的保险,原保险公司自承若干,余下的先给合同再保险公司承保。若合同再保险公司是获得饱和承保额后,余下的数额,由原保险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分给其他保险公司承保。在合同再保险法之下,原保险与再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强制性的,原保险公司必须将再保险公司所能承保的限额内的数额,交给再保险公司。而再保险公司也必须在此限额内加以承保,不能加以拒绝。这种合同再保险的优点是:原保险公司知道,他接受了一宗投保后,不怕无法分散出去。而分保险公司的好处是,他肯定原保险公司有生意时,他也有生意。这是目前最广泛采用的一种再保险方式。见“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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