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又称“出口退税”。指已进口经过纳税的原料,在国内工厂加工以后制成的成品再出口时,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对进口原料时已纳的进口税海关退还给原料进口人,这谓之“退税”退税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国际市场上竞争。退税的数额不定,有的全部退还、有的退还一部分。如美国规定退所付关税99%。有的国家退税还规定有期限,逾期则不退还。但如进口的不是原料而是原件货物,则复出口时不退进口税。有时为了鼓励本国出口商品的生产,对本国生产的商品出口时也退还已征收的各项国内税,这种退税不属于上述出口退税的范围,实际上是对出口商品的一种贴补,这两种退税的性质是不同的。还须指出退税不是关税退还。后者是指纳税时有错而海关退的税。见“关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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