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税是指按课税商品价格的一定百分率征收的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值。采用从价税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许多国家为了尽量阻止商品进口,多征进口税,以垄断国内市场而总是高估完税价格。我国《海关法》中规定正常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见“完税价格词条),而大多数国家的“正常成交价格”(简称“正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所谓正常价格是指独立的买卖双方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成交的价格。如果发票价格与正常价格相一致,则以发票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如发票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则由海关估定价格为完税价格。目前大部分国家采用从价税,少数国家采用从价从量并用的混合关税,有些国家的从价税中还规定有最高税额和最低税额。采用从价税的优点是:(1)物价上涨时税额将随之增加,其保护作用增大,在物价下跌时,税额随之减少,其保护作用缩校(2)税负合理。同类商品质量高,价格高,税额也高;质量次,价格低,税额也低,例如加工程度高的商品和奢侈品价格昂贵,故税额较高,相应的保护作用较大;(3)各种商品均可制订从价税率,适用于所有商品。(4)税率按万分数表示,便于国际间的关税比较。从价税的缺点是:(1)完税价格不易掌握,征税手续复杂,费人费事;(2)按目前国际上的估价办法,完税价格的依据基本上是货物的成交价格,不同产地,来自不同国家的货物价格不一,而税率相同,因此对同样的产品造成关税上的差别待遇。对于低价倾销货物还要使用反倾销税等措施,对国内产品进行保护。(3)容易发生低报价格逃漏税的现象。(4)与利用关税的取得保护国内产品的目的相违背。例如当外国的进口货物的价格下跌时,按理来说国内产品所需的保护程度势必要加大,可实际上因货价下跌,以从价税所征的关税减少,反而减少了国内产品的保护程度;反之,当进口货物的价格上涨时,按理国内产品所需的保护程度可以减小,但实际所征的关税因货价上涨而提高,反而增大了对国内产品的保护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