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条款是由于危险货物需要特殊积载、保管和照料,所以托运人在装运前在提单上要声明危险货物的种类、性质和数量,并在危险货物上制作危险标志或数量的条款。承运人在航程中如情况急需可以随时随地将危险货物卸下、抛弃、消毁或采取任何办法使其不能为害。由此而引起对船舶或船上其他货物的危害,应由托运人负责。在外国的提单上有的还规定了装运违禁品、战时禁止品或其他违反法令的货物,也采取同样措施予以处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对上述习惯做法给予肯定,并专列条款作了具体规定。

装卸放射性货物容许作业时间表

运输包

装等级

包装表面

γ射线剂量率

(mc/kg.h)

徒手装卸

(直接接触

包装表面)

简单工具装卸

(人与包装

距离0.5m以上)

机械化装卸

(人与包装

距离1m以上)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58×10-4

38.7×10-4

516×10-4

大于516×10-4

16小时30分

1小时

不允许徒手作业

同上

24小时以上

6小时

25分

5分

24小时以上

23小时

1小时50分

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