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是指可燃液体瞬时燃烧的最低温度。是表示可燃液体性质指标之一,即易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汽与周围空气的混合体与明火接触,初次出现蓝色的闪光但不能持续燃烧时的温度。是区别易燃液体的易燃程度及其危险性大小的重要指标,易燃液体的闪点愈低,愈易燃烧。闪点是在闪点测定仪器中测定的,根据测试仪器的不同,可分开杯试验闪点(Open cup)以O.C. 表示,和闭杯试验闪点(Closed cup)以C.C. 表示。前者是将易燃液体放在一个开敞的容器中加热所测得的闪点;后者是将易燃液体放在一个特定的密闭容器中加热而测得的,闭杯试验闪点一般要比开杯试验闪点低4~5℃。各国所使用的仪器其标准有所不同,英美等国采用的测试仪器有彭马氏(Peusky-Martens)仪器(闭杯试验)和克利夫兰(Cleveland)仪器(开杯试验),这两种仪器是《国际海运危规》中所推荐使用的标准仪器。通常易燃液体的闪点按温度的高低可分为3类:(1)低闪点液体,即闭杯试验闪点低于-18℃;(2)中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在-18~23℃;(3)高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在23~61℃ 。闭杯试验闪点在61℃以上的,称可燃性液体。如汽油的闪点为-45℃,属低闪点液体;而酒精的闪点为14℃,属中闪点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