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舱单
货物舱单又称“载货目录”、“载货清单”,简称“舱单”(Manifest),是船舶载货的一览表,也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监管的主要单据之一。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装货港根据装货单、大副收据和提单来编制的,一式2份。货物舱单在船舶申报进出口时,由船长或其代理人送交海关审查,海关根据此舱单以掌握船舶装卸货物的全貌,故是报关的必要文件,其内容包括:船名、航次、开船时间、装货港、卸货港、提单号、货名、包装、标志、数量、重量、发票号、收发货人、运费率、运费等。有时在编制舱单时和大副收据一样加上批注,但由于舱单是由船公司单方面制作用于报关,而并非双方的交接文件,故没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舱单上的批注决非是凭空捏造的,可以查看提单和大副收据上的批注情况,因此在作残损鉴定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货物舱单还分出口舱单、进口舱单转运舱单和过境货物舱单等几种。在装货港装货前编制的,凭以办理出口结关的舱单称为“出口舱单”;在卸货港卸货前编制的,凭以办理进口结关的舱单称为“进口舱单”; 在转运港转运其他船舶所编制的,向转运港海关递呈,凭以转船时用以报关出口的舱单称为 “转运舱单”(Transhipment Manifest); 向中途港海关递呈,但不转船也不卸货而编制的舱单称为“过境货物舱单”(Throngh Cargo Manif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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