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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与对外合作重点领域

2016-03-19 10:42:07来源:收集整理

2005年1月19日上午,浙江和香港两地的政府和物流界人士500多人,在香港君悦酒店参加2005’浙港物流合作论坛暨签约仪式。

此次活动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承办。论坛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史久武先生主持,浙江省政协副主任徐冠巨先生和香港议员何钟泰先生、香港贸易发展局服务业拓展总监叶泽恩先生到会致辞。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香港机场管理局、宁波保税区、舟山港务局和香港旭达物流集团、浙江物产集团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作了精彩演讲。在这次论坛上,浙江省推出了港口、区港联动、机场与航空物流、国际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粮食物流等六个重点合作领域和71个合作项目,累计总投资234亿元人民币。

在论坛期间,还举行了浙港物流合作项目的签约仪式。宁波集装箱码头五期等13个项目签约,累计总投资13.2亿美元,协议外资4.45亿美元。

一、关于物流政策的基本取向

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动脉,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近几年制定了一系列与物流发展相关的政策措施,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已有明显改善。

1.物流业的重要性正逐渐被各级政府所认识

●物流业不仅是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而且已成为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计2004年我省社会货物物流总额25 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5%;物流业增加值为1 328.5亿元,比上年增加18%。

——物流业的发展有助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于2004年9月联合发文颁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政府于2003年2月批准实施《浙江省现代物流发展纲要》。

●浙江一些市、县也编制颁发或正在研究编制物流规划和政策措施。

2.国家九部委文件主要提出了八项政策措施

●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规定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调整部分行政性管理事项。将先行在货运代理方面进行调整,取消经营国内铁路货运代理、联运代理和国际货运代理业企业经营资格的行政性审批。

●完善物流企业税收管理。对物流企业实行差额纳税,允许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统一交纳所得税。

●加快引入竞争机制。废除各类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部门或地方制定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的有关规章。

●加强收费管理。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取消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

●积极推进物流市场的对外开放。鼓励国外大型物流企业到国内设立物流企业,鼓励利用国外的资金、设备和技术,参与国内物流设施的建设或经营。

●改善通关环境。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放行”的通关新模式,鼓励建立集海关监管、商品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

●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务发展情况,对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3.我省正在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文件的实施意见

(1)浙江各级政府将加大对物流业的扶持力度

●物流服务的需求在不断扩大。

——经济总量突破万亿。预计2004年,浙江GDP达到11300亿元,成为全国第4个突破万亿的省份。

——典型的“贸易加工型经济”。浙江资源和产品“两头在外”,商品大进大出,煤炭、钢材等主要能源原材料靠省外调入,产品70%以上销往省外国外。预计2004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将突破800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约580亿美元,增长39%左右。

——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比较发达。浙江现有年产值超亿元的各类特色产业区块500多处,涉及175个大小行业和24万余家企业,年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0%左右,对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需求日趋旺盛。

——长三角地区经济空前活跃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浙江地处长三角南翼,随着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逐步推进,物流正在成为“长三角”地区各省市间合作的重要领域之一。近年来,长三角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区域,成为中国大陆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发展物流业的条件十分优越。

——口岸资源丰富,尤其是深水港优势得天独厚。

——陆路交通便利,全省主要城市之间已形成“4小时交通圈”。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 400多公里,铁路即将形成“两纵两横”格局。

——信息化发展迅速,通讯网络设施居我国大陆省份领先水平,杭州、宁波、温州被列为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

●物流企业的特点决定了成长过程中需要政府给予扶持。通过物流企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可形成广大工商企业的“第三利润源”。但就物流企业本身来说,它们仍然是微利企业,尤其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更加需要给予扶持,建立一个良好的有利于物流企业发展和运作的政策环境。

(2)政策基点是引导和培育物流服务市场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强化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实行物流服务需求外包,扩大物流服务市场需求。

●鼓励企业进入物流服务领域,促进专业化、社会化物流服务企业发展。

(3)几个重要问题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建设用地问题。

——对省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新增用地或原划拨的存量土地改造为物流项目的,考虑以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考虑年度计划指标在省留机动指标中予以安排。

●税收和收费管理问题。

——按照国家规定,对物流企业的税收政策考虑给予调整。

——鼓励营业性大吨位车辆、集装箱、厢式车辆、专用车辆发展,考虑适当降低其养路费和通行费。

——鼓励企业集团内部物流业务剥离,涉及资产、股权变动的,考虑免缴工商登记注册费、产权变更契税、产权过户手续费等税费。

——物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考虑给予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物流企业技改使用国产设备,考虑给予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问题。

——根据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城市营业性配送车辆专用牌照管理办法,考虑发放一定数量允许在城市全天候配送的车辆专用牌照,制定便于配送车辆市区通行和停靠的具体措施,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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