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Ra1=1000Ω、ρE=1500Ω·m时,Ra=2500Ω;
e) Ra1=3960Ω、ρE=27Ω·m时,Ra=4000Ω
EN50 122-1标准的铁路装置规格与HD 637 S1标准的不同。虽然两个标准都参考了国际标准IEC 60 479-1: 1994,例如,对于作用时间长达0.2s的电流,在EN 50 122-1标准中,单相交流系统的允许接触电压高达200V,高于HD637 S1标准的规定值,对于作用时间为1~10s的电流,允许接触电压则低了20~5V。
在EN 50 122-1标准中,对于作用时间为0.6s或更长的电流,其允许接触电压也称之为允许可接近电压。我们可以看到,直流和交流电气化铁道系统是有区别的。与HD 637S1标准 (时间为10s的电流,允许接触电压为80V,作用时间更长的电流,允许接触电压为75V) 相比,EN 50 122-1标准规定了作用时间长达300s的电流的允许接触电压。
根据EN 50 122-1标准,交流牵引系统的长作用期接触电压的允许值为60V,直流系统为120V。
对 [12.7] 和 [12.8] 中的交流系统,采用系数k来定义一个可接近电压Ua,Ua和Uab不一样。这个系数考虑了在接触回路中存在附加电阻的事实,也考虑到实际情况中在有电流经过时,钢轨和大地之间产生的电位差只有一部分是可接触到的。这个系数用如下公式表示:

在引用的参数中,k值为0.3~0.8。从更早版本德国铁路的标准Gbr997.03中,可推导出推荐的k值为0.5。图12.5表明,只有在钢轨或线路的电位高于地电位的情况下,人体在接触钢轨和线路时才有可能接触到一部分电压。

图12.5 铁路附近的电位梯度和可接近电压
UTE—钢轨对大地电压; Uab—可接近电压(无负载接触电压); UaP—带限压装置时的可接近电压; S1、S2—限压装置,如连接到钢轨上的接地体
在个别情况下,有可能需要采取等电位导接措施以减少可接近电压Uab。通过电气连接,保持外部导电部分与电气运行设备中可能接触到的导体等电位或接近等电位,可以实现等电位导接,这些电气运行设备在故障时可能带电。有些电气化铁道操作人员甚至要求进行强制等电位导接 (参考图12.5)。
图12.6以单相交流系统为例表示了回流和牵引接地电路的等效电路。

图12.6 单相交流系统的回流路径和牵引接地RE—变电所保护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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