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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板装载条款

2016-03-09 17:16:20来源:收集整理

甲板装载条款是集装箱提单上的保险条款之一。规定了承运人将集装箱货物装在甲板上的选择权和承运人对甲板货的责任。该条款的主要内容是:(1)承运人有权把装在集装箱内的货物装在甲板上运输;而且这种装载应认为同装在甲板下一样。(2)在提单上阐明了装在甲板上运输的货物如发生损坏,原则上承运人不负任何责任。按照现行的海商法,承运人将货物装在甲板上运输,仅限于该货物有装于甲板运输的习惯,或者事先征得货主的同意,并把可以将货物装在甲板上的条文写进提单。否则,如果承运人擅自将货物装在甲板上而导致货物损坏,就构成根本违反合同的行为。这时运输合同给予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免责事项、责任限制,索赔有效期等),就全被剥夺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承运人必须赔偿。故保险公司对甲板装载的货物通常只愿意承保平安险,以免负担单独海损责任。但集装箱化以后,为了充分利用集装箱船的载重量,必须有一部分集装箱要装在甲板上,而船方又无法预测哪一些集装箱需装在甲板上,为了避免事后与堆在甲板上的集装箱的货主引起纠纷,故在提单上预先声明:船方有权将集装箱装于甲板上。货主拿到这种提单无法确定其集装箱是堆在甲板上抑或堆在舱内,保险公司对这种无法确定堆装位置的集装箱货物,如货主要求投保水渍险或一切险时,常加贴本条款。如果货物被堆积在甲板上,则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只限于平安险加投弃冲浪险;至于被海水溅泼的损失,则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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