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是通常所称 “提单”是指 “海运提单”(Ocean B/L) 而言。它是运输契约的一种形式。是承运人 (船公司) 在托运人(或发货人)交运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凭证。它有如下作用:(1)是证实承运人已收理货物的一张收据。(2)是证明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已签订运输合同,并表明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文件。(3)是一种物权凭证,它确定了货物的所有权,并规定了必须凭提单才能提取货物。在国外,提单是有价证券,可以在市场上流通。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各项:船公司名称,托运人、收货人以及被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装载的船名、航次、装运港和卸货港的名称,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唛头及件号,运费的支付情况,有效提单的份数,提单的签发日期和地点,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最后由承运人或船长签字。以上内容绝大部分是预先印好的。其内容大多数是维护了承运人的利益。通常一批货物同时发行数份正本提单,每份正本提单均有同等效力。按海运习惯,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凭其中任何一份正本提单均可要求提货,但其中一份如已提走货物,其余各份立即失效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