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天前,因被怀疑是童工,14岁的吉觉阿呷和72名彝族同伴被大巴车从深圳送回凉山。“在家哪一天不是这个样子,喂猪、洗衣服、生火做饭、背起背篓去找柴。”吉觉阿呷自顾自抱怨着,突然问记者:“在外头打工跟在家哪里不一样?都是做事。当记者给她照相时,她敏捷地躲开了。“你拍我是要上电视的吗?不要让我上电视,不然出去打工他们就不要我了”,吉觉阿呷恳求道。(1月14日南都网)

14岁的孩子,本该在学样接受教育的年龄,而彝族凉州女童吉觉阿呷(化名)却随着大人们一道外出打工。绕线、装箱、打包,样样在行,俨然一位老员工,“老板说我能干呢!”而在凉州,像吉觉阿呷这样辍学的女童还有很多,她们辍学去打工,这种现象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念书费钱,女娃儿认几个汉字能说点汉话就行了。”这是这群孩子对读书的理解。每学期一两百元的杂费、到村小一个半小时的山路,念寄宿制的中心校每个月一百元左右的生活费等等,这些成为了孩子们上学的负担。这些童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固定工资仅2000元。即便这样,他们也不愿意被送回凉山老家,因为在这有米饭和肉吃。贫穷是导致孩子们上不起学的根本原因。如何提高家庭收入,让他们不必在担心上学费钱,我想是当地政府应该首先要想办法解决的问题。据了解,自2011年秋季起,国家就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些孩子应该在扶助覆盖范围内。而此次事件同时也在对现有的国家儿童福利保障机制,以及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着拷问。

同时,童工背后的高额利益是造成目前童工现象屡见不止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工头”,每天从每个童工身上获得30多元的利润;还是用工企业支付低廉的工资,超时的劳动,而获得高额的收益。面对着的诱惑,他们无视法律,铤而走险,将孩子做为了他们赚钱的工具。笔者认为,加强企业的用工管理,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用工单位,势在必行。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未年成孩子应该是要完成义务性的教育。这些被送回去的孩子,应该在家长、当地的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完成义务教育。而不能仅仅只停留在不外出打工,在家辍学的状态。

笔者相信,在这些未成年的孩子心里面,有对学校的向往,有对知识的渴望,那么就在社会和家人的共同努力下,早日圆孩子的梦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