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相聚时喝点小酒助兴无可厚非,但酒后“无德”,借着酒性耍起了酒疯,甚至殴打执行公务的警察就太不应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等到酒醒之后蹲入班房,可谓悔之晚矣。(4月2日 正北方网 )

酒后与人发生了争执,警察及时赶到来处理此事,不但没有起到降温的作用,反而遭到了醉酒者的毒打,这真是让人为之震惊。难道醉酒者真的醉到连警察都不认识了吗?答案肯定是:非也。那么他们酒后为什么敢打警察呢,这只能说明他们日常的品行也极差。

无论是亲朋相聚还是自己在家喝点酒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是喝酒闹事那就不正常了。酒后闹事只能说明两点:第一是醉酒者没有自制力,没有很好地控制好自己,才至于喝过量;第二是个人自身素质不行,平日里灵魂中就隐藏着一颗作乱的种子,借着酒精的作用,在办醉半醒之间胆大妄为。就如民间流行着一句话叫:酒后吐真言。真言并不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就没有,只是不敢或不愿说出,在酒精的刺激下消除了顾虑,才吐出了内心的实话,所谓的真言。

古往今来因酒误事的列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三国时期曹操与袁绍交战,袁绍命淳于琼镇守乌巢粮草,淳于琼重任在身却没有一丝的自制力,整天嗜酒如命,放松了警惕,夜里遭到了曹军的偷袭、火烧了乌巢的粮草,结果丢了乌巢更丢了自己的脑袋。从此让袁军丧失了元气。

酒作为一种饮品它可以助兴,也可以入药。酒本身它并不是什么坏东西。会喝酒也不是什么坏习惯,但若不分时间不分实时的饮酒,身兼重任也开怀畅饮,那就是不对了,这样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文/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