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来自:中国新闻网)
众所周知,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不可否认,这是人类文明史上泯灭良知、灭绝人性和践踏文明的暴行。这种残暴行径,必将受到历史和人民的审判。铁证如山,在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之下,任何的狡辩都是“笑话”。
“勿忘国耻、还我河山”,我们今天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正是无数的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而换来的。因此,谨记历史是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更是警醒全世界人民时刻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伟大的“母亲”饱经风霜,任凭日本帝国主义的践踏,面对“豺狼”我们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
笔者认为,我们不仅要谨记历史,而且还要代代相传,让我们的子子孙孙铭记。让我们奋发图强,激发心中的爱国主义热情,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作者: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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