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重庆一男子酒后失态,光天化日之下驾车公然在繁华路段对着警车撒尿,自投罗网受惩罚。从重庆渝北交巡警支队获悉,警方已对聂某立案调查,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依法被吊销驾驶执照,并被禁驾5年。(来自:中国新闻网)
一辆皮卡车、一个面色涨红眼睛布满血丝的男人和一滩尿液……,将这一幅幅画面联系起来,在人们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必定是一个不伦不类、丑陋无比的“市井无赖”。其行为,也必定遭到人们的不耻和唾弃。同时,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应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也都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崇尚道德,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协警” 贾海涛等等“草根英雄”成为了老百姓心目中的“大明星”。然而,“醉驾男”的出现着实让人们感到“大煞风景”。笔者不禁想问,为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他竟敢“如此”呢?难道仅仅是因为“酒后失态”吗?
不可否认,人醉酒之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会导致神志不清,甚至造成大脑“失忆”,相信喝醉过的人都有体会。但是,让人们不解的是既然是喝醉了,为什么还要开车呢?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的沦丧,更重要的是在向法律法规“宣战”。其结果,也必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勿以恶小而为之”,笔者认为,规范道德、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不能只图“一时之快”,而放弃了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约束。否则,也只能是“害人害己”。因此,做人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作者:巨凯)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