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17日),黑龙江的齐齐哈尔发生了一起医生遇袭案件。上午十点多,齐齐哈尔市北钢医院耳鼻喉科门诊室,一名男子手持约50厘米长的铁管,连续击打正在坐诊的耳鼻喉科主任孙东涛的头部。 ( 2月18日 中国广播网 )
近几年常常会看到患者暴力伤害医生的新闻,医生是救死扶伤的职业,而凶手正是医生“救助”过的患者,起因多是缘于医患纠纷,于情于法类似的惨案都不应该发生。
提到医生和患者那是救治与被救治的关系,按理说这是多么亲近的关系啊,患者应该对为自己治病的医生感恩才是,可现实恰恰则不然,在网络上、在电视上看到患者伤害医生的案件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笔者个人认为主要有一下几个原因:第一是患者法律观念淡薄做事偏激好冲动,遇事不能通过正常方式方法进行处理。第二是医患纠纷的法律渠道不够便利,或者说患者的投诉处于弱势,一些基础资料等有力证据都在医院手里控制加之医院的一些霸王条款,患者想通过法律的渠道获胜很难。第三是极少部分医生确实存在昧着良心行医的事情,让患者在经济上和健康上都蒙受着巨大损失。基于以上三点原因才致使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有部分人提出应在医院加强警力,以此来威慑和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笔者认为这都是一些治标不治本的临时应急措施;要想悲剧不再重演首先全社会要加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教育和心里健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遇到一些逆境和一时难以理解的问题,能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和对医生医德的教育,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公益部门,首先是不能把盈利放在首位,应该把救人放在首位,对于一些没有能力支付药费的特困群体医院应协同政府职能等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免费治疗;再次医院应该少些霸王条款借此推脱自己的责任,救治过程和使用的药物及器具等让患者有知情权;再次患者来医院看病怎么治如何治用什么药都控制在医生的手中,对于身患重病的患者只能听之任之。这就需要医生要有一个高尚的医德,切实站在患者的立场着想,不该开刀的就不开刀,不该点滴的就不点滴,劲量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疾病又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如果是这样医患的矛盾不可能激化到行凶地步。
被打的医生死去了,行凶的患者也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在痛心和惋惜的同时,是否该好好反思如何化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呢?!(文/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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