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最近,网上一组图片引起广泛关注。而据《新京报》记者调查,此组图片所表述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该大妈的确被老外撞倒。目击者称,老外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人后,用中文辱骂被撞者。(12月3日《新京报》)

为何大妈被撞却被网友误会故意讹诈?而且在《新京报》这篇报道出现之前,网络舆论基本一边倒的偏向“老外”?让我们回顾一下就在月前发生的重庆阿婆跌倒后被小学生扶起,却谎称小学生将其撞到的新闻。目前,虽然警方已经调查清楚事实,并对阿婆和他的儿子进行了处罚,但是阿婆一家仍然坚称是小孩将其撞倒,双方各执一词,帮助人的孩子也感觉很受伤。正是这种帮助人却反遭诬陷的案例不断在我们身边发生,才造就了网民对摔倒者的不信任。

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引发的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2009年重庆南坪一位八旬老翁摔倒在地,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2010年武汉一名六旬老人突然昏倒街头,众行人不敢贸然施救,当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人已身亡;同年12月在福州一位83岁退休老干部在路边摔倒,众人围观,无人出手。就在有人试图将其搀扶起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终将老人无情的推向生命的终结;2011年一南京魏老太外出被车撞伤,连拦10多辆车无一停送;还有震惊全国的“小悦悦事件”,2011年在广州佛山两车先后碾压2岁女童,7分钟内18个路人见死不救、不闻不问,最终导致如此稚嫩的花苞还未绚烂开放便被残忍的折碎……为何在以“礼仪之邦”著称的神州大地,助人为乐者却屡屡遭受不公正待遇,并逐步演变成了现在的谈“扶”色变。

我们不禁要问:怎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样的一些现象发生?怎样才能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得到发扬?

其实,在以往案例中,靠摔倒讹诈的犯罪者之所以一次次得逞,是我们法律对其惩罚不严,犯罪成本过低。这就使其行为常态化,认为“扶老”诈骗是法律漏洞,犯了事进去几天就出来。但倘若没被抓到,我仍然能一次发财。正式因为这样的侥幸心理,骗子才使这样低劣的骗术横行于世,使得人们看见老、弱、病、残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为了保全自己都漠然处之。于是,尊老爱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这些优良的品德成了自身的祸害,谁都害怕提及。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一方面我们要完善和细化相关法规,加大“扶老”诈骗的犯罪成本。不仅要从诈骗金额和危害力度进行定罪,还要从诈骗手段和方式进行处罚。同时,要对“扶老”诈骗、“碰瓷”、假乞丐等行为进行法律界定,确保犯罪分子一触法网,即可捕捉。

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人们培养正确的助人意识和助人方法,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多思考,脑筋多拐弯,不仅要敢于助人,更要机智助人。同时,引导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加强价值教育,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人生观。

第三还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帮助那些真正发生意外却无力偿付医疗费用的人,让他们病有所医,不至于因为发生意外付不起钱看病铤而走险。(秦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