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 上午9时50分许,呼和治安大队接公安处指挥中心110转警称:呼和站内有人打架。
接到指令后,呼和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行为人孔某某(男,47岁)在车站内与杨某某(男,50岁)因为插队问题发生口角后,孔某某将杨某某其眼部打伤,致杨某某入院治疗,民警遂赶到医院了解到杨某某的伤势,后杨某某提出愿意和孔某某和解,但就医药费、误工费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民警从中斡旋多次,中于2016年1月31日达成一致。
2016年2月1日上午11许,经过呼和治安大队的多日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孔某某赔偿杨某某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一万五千元整,同时签订了调节协议,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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