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运期间管内治安稳定和消防安全,按照公安处冬季防火专项检查及消防常态化工作要求,近日,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深入管内各单位开展消防及内部单位安全检查工作。

期间,派出所副所长韩海峰带领民警先后深入到集宁南站候车室、行李房、消控室、站内停留的轨道检修车、集宁铁道大厦的出租房屋、集宁行车公寓及集宁机务段待班室等单位部门,重点对各单位消防重地、办公场所及出租房屋内的用电用火情况,禁烟措施、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照明和疏散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对内部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要求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的管控工作,加强反恐防范意识,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春运期间管内安全稳定。期间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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