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呼和乘警支队成立铁鹰小分队针对发案较多、流窜犯罪活动突出的重点旅客列车、重点区段,要求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敌,出重拳、下重手,坚决打击现行流窜犯、攻破积案,为广大旅客保驾护航。
近日,刑警大队教导员隋文玺带领小分队队员胡志峰、李健超、王振登乘1717/8次旅客列车重点区间开展列车打扒防范工作。1718次列车运行至甘谷站到陇西站间时小分队队员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形迹可疑,随即对其进行盯控,5时30分许该中年男子趁车厢大部分旅客都在熟睡之际,在硬席4号车厢35号大座席处对熟睡的一名男性旅客进行扒窃,该中年男子扒窃得手后,被正在暗中盯控的小分队队员将其当场抓获,随后在其羽绒服内兜查获被盗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600元)。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男,48岁,汉族、现住甘肃省甘谷县)对其盗窃旅客手机一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小分队队员在对嫌疑人王某某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多张使用过的火车票,结合公安处情报中心提供的其全年乘车轨迹信息,发现嫌疑人王某某2015年11月至12月多次在甘谷站至陇西站间乘坐1718次列车。因此确定“12.11”刘某某旅财被盗案嫌疑人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小分队队员根据其全年乘车信息及从其身上查获的多张车票等证据对嫌疑人王某某进行突审,最终嫌疑人王某某在大量证据面前供认了其2015年12月11日在1718次列车上盗窃旅客刘某钱包(内装有人民币328元、10美元、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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