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9日3时30分许,1133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柴沟堡站时,乘警长赵建平像往常一样在站台巡逻,就在这时旅客常某(男、28岁、持2月8日北京西至大同1133次旅客列车车票)向乘警长赵建平报称:其放在羽绒服外套右侧外兜内的相机(三星牌,长大约10公分左右,宽大约8公分左右,灰黑色,2015年8月购买,价值1100元)丢失
接报后,警组立即上车赶往赶往案发车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详细询问:旅客常某于2月8日22时40分许在北京西乘坐1133次旅客列车前往大同,上车后该旅客将相机装在羽绒服外套右侧外兜内开始睡觉,凌晨3时30分许,该旅客醒来后发现其相机不见了,自己寻找后并没有找到,后立即向乘警报案。民警在得知情况后,为受害人做了接案记录,并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乘警支队领导,申请沿线派出所的帮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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